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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說了林夕譜詞的 再見二丁目,不如就繼續拿林夕的其他作品來寫。"好久不見"(國語) "不如不見"(粵語) 是陳奕迅有名的同曲調,不同語言的兩首版本,"好久不見" "不如不見" 一直是網路上熱門的對比,大部分的評論都是認為,"不如不見" 是"好久不見"的續集。在滿懷感傷終於見面了後,由原來期望能雲淡風輕地說聲: 好久不見,轉為還是"不如不見"吧!
"不如不見" 是林夕填詞,而"好久不見"不是。以文字琢磨的功力,顯然"不如不見"對於烘托場景更加具體,例如「頭沾濕」「倫敦總依戀雨點」「乘早機」.../等等都是林夕擅長的寫景寄情。不過其實兩首歌明顯地就是上下集,猜得出林夕就是想寫續集來表達: 很多人過去了就是過去了,勉強去見,見到的已經不是當初的那個人。但是我只能說主角是還沒多經歷幾段刻骨銘心的感情,或許再多過十年二十年,真的就只會見個老朋友罷了。
二十幾歲時,覺得十年已經很長;三十幾歲時,覺得二十年才夠久;現在四十幾了,才明白原來再長的時間到了記憶裡都可以是一剎那,三十年前她的樣子至今我還記得,縱使那張照片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經寄還她了。
高中大學時曾經默默著喜歡她了七年,直到某天頓悟,這七年我也不過見她三四次,我喜歡的是一直停留在高中時的她,而她早已不是當年的她。之後十年期間見了四五次,每次也頂多吃個飯隨便聊聊,更多的只是逢年過節通個電話傳個簡訊,"老朋友了,再沒資格不滿足" (from同樣是林夕填詞的"想哭"by陳奕迅)
之後的十年,她換了手機,我結了婚,然後就斷了音訊。
前幾個月的某天,我突然心血來潮,在Facebook找到了她,又過了一陣子我才認真的想要跟她見個面,我是一點不單純的念頭都沒有,就只是想見一下這位老朋友,不用表演不用感傷,只是想說聲好久不見。我清楚的知道自己能一路風風雨雨活到現在,這已經是個奇蹟,誰知道此生能不能再相見?
老天給了我太多,再沒資格不滿足。
好久不見 | 不如不見 |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著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著你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 揮手寒暄 和你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
頭沾濕 無可避免 倫敦總依戀雨點 乘早機 忍耐著呵欠 完全為見你一面 尋得到塵封小店 回不到相戀那天 靈氣大概早被污染 誰為了生活不變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著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 只有懷念 不懂 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還未抽煙 不知你怎麼變遷 似等了一百年 忽然明白 即使再見面 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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