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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說了林夕譜詞的 再見二丁目,不如就繼續拿林夕的其他作品來寫。"好久不見"(國語) "不如不見"(粵語) 是陳奕迅有名的同曲調,不同語言的兩首版本,"好久不見" "不如不見" 一直是網路上熱門的對比,大部分的評論都是認為,"不如不見" 是"好久不見"的續集。在滿懷感傷終於見面了後,由原來期望能雲淡風輕地說聲: 好久不見,轉為還是"不如不見"吧!

 
"不如不見" 是林夕填詞,而"好久不見"不是。以文字琢磨的功力,顯然"不如不見"對於烘托場景更加具體,例如「頭沾濕」「倫敦總依戀雨點」「乘早機」.../等等都是林夕擅長的寫景寄情。不過其實兩首歌明顯地就是上下集,猜得出林夕就是想寫續集來表達: 很多人過去了就是過去了,勉強去見,見到的已經不是當初的那個人。但是我只能說主角是還沒多經歷幾段刻骨銘心的感情,或許再多過十年二十年,真的就只會見個老朋友罷了。
 
二十幾歲時,覺得十年已經很長;三十幾歲時,覺得二十年才夠久;現在四十幾了,才明白原來再長的時間到了記憶裡都可以是一剎那,三十年前她的樣子至今我還記得,縱使那張照片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經寄還她了。
 
高中大學時曾經默默著喜歡她了七年,直到某天頓悟,這七年我也不過見她三四次,我喜歡的是一直停留在高中時的她,而她早已不是當年的她。之後十年期間見了四五次,每次也頂多吃個飯隨便聊聊,更多的只是逢年過節通個電話傳個簡訊,"老朋友了,再沒資格不滿足" (from同樣是林夕填詞的"想哭"by陳奕迅) 
 
之後的十年,她換了手機,我結了婚,然後就斷了音訊。
 
前幾個月的某天,我突然心血來潮,在Facebook找到了她,又過了一陣子我才認真的想要跟她見個面,我是一點不單純的念頭都沒有,就只是想見一下這位老朋友,不用表演不用感傷,只是想說聲好久不見。我清楚的知道自己能一路風風雨雨活到現在,這已經是個奇蹟,誰知道此生能不能再相見?
 
老天給了我太多,再沒資格不滿足。
 

 

好久不見 不如不見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著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著你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 揮手寒暄
和你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頭沾濕  無可避免
倫敦總依戀雨點
乘早機 忍耐著呵欠
完全為見你一面

尋得到塵封小店
回不到相戀那天
靈氣大概早被污染
誰為了生活不變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著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 只有懷念
不懂 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還未抽煙
不知你怎麼變遷
似等了一百年 忽然明白
即使再見面 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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